皖人防定字〔2008〕1 号
关于调整人防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
各市人防办,各有关建设、施工单位:
根据建设厅建定函(2007)897号文和省造价管理总站造计(2007)33号文精神,人防工程定额人工费调差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:凡在我省从事人防工程建筑安装、装饰装修并执行人防工程计价依据的,均执行本通知精神。
二、人工费调差:
工程名称 |
计算基础 |
调差系数 |
掘开式工程 |
土石方工程、支护桩(桩基工程)、施工降水 |
预
算
人
工
费
|
0.258 |
主体工程 |
0.254 |
坑地道工程 |
|
0.243 |
单
项 |
掘进、被复、支护 |
0.242 |
辅助费 |
0.246 |
支户(被复)后的内部工程 |
0.246 |
安装工程 |
0.250 |
装饰工程 |
一般装饰工程 |
0.250 |
单独装饰工程 |
0.250~0.200 |
三、机械费中人工费调差:
工程名称 |
计算基础 |
调差系数 |
掘
开
式
工
程
|
土石方工程 |
预
算
机
械
费 |
0.023 |
主体工程 |
0.078 |
施工
降水 |
井点降水 |
0.001 |
机井降水 |
0.008 |
管井真空降水 |
0.006 |
支
护
桩
桩
基
工
程 |
打预制方桩 |
0.024 |
静力压方桩 |
0.017 |
打(拔)钢板桩 |
0.036 |
打孔(夯扩、爆扩)灌注桩 |
0.053 |
钻孔灌注桩 |
0.061 |
深层搅拌桩 |
0.066 |
高压旋喷桩 |
0.064 |
坑
地
道
工
程 |
综合 |
|
综
合 |
掘进 |
0.038 |
锚杆支护 |
0.042 |
喷(网)支护 |
0.042 |
被复 |
0.073 |
辅助费 |
0.186 |
安
装
工
程 |
通风空调工程 |
0.155 |
给排水、采暖工程 |
0.111 |
电气工程 |
0.050 |
刷油、绝热工程 |
0.096 |
四、调差所增加的人工费只计取税金,不得计取其他费用。
五、调整的人工费单价,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。对于跨年度的工程,按合同约定办理。合同未约定的,甲乙双方商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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